人才資源部
(一)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推進干部人才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崗位設置、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考核獎勵、人事日常管理等工作。
1.負責研究所人才發展規劃的制訂與實施;
2.負責研究所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崗位設置工作;
3.負責公開招聘、人才引進工作;
4.負責組織干部選拔任用、交流輪崗工作;
5.負責組織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6.負責職工勞動工資、績效分配、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管理;
7.負責人員考核評比、人才推薦、獎勵表彰工作;
8.負責在職職工繼續教育與培訓管理;
9.負責京外調干、軍轉安置、夫妻兩地分居等手續辦理;
10.負責職工入職、離職、調動、退休及請休假等手續辦理;
11.負責在職職工和相關離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管理;
12.負責特聘專家、臨時用工等流動人員的審批管理;
13.負責職工因私出國(境)審批(審核)和干部因私護照管理;
14.負責組織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填報、錄入、查核等工作;
15.負責博士后流動站日常工作與博士后人員的進出站管理;
16.負責學科點建設及學位授權點評估相關工作,承擔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17.負責研究生招生、培養、學位授予、畢業派遣等管理,負責研究生導師遴選及管理工作;
18.負責交流訪問學者的接收與管理、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選拔與派出工作;
19.負責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協同做好殘疾人就業年檢工作;
20.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崗位設置
崗位職數5個,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對外交流可使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教育中心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