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發展部
負責組織推進研究所防震減災科學研究、科技交流合作、科研項目(任務)管理、科技外事管理、科技獎項申報、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管理、協調野外站及重點實驗室建設等工作。
(一)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研究所科技發展戰略,組織開展地震科學研究和科技基礎性工作;
2.負責組織國家級及省部級科技項目的指南建議征集編報、申報、實施、驗收管理和跟蹤調查;
3.負責組織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重點支持方向的確定、指南編制、申報、立項、實施和驗收管理;
4.負責地震監測預報、震害防御和公共服務等指令性任務和運維項目年度科研計劃編制,組織相關項目開展科研績效自評;
5.負責研究所科技外事管理,負責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管理,協調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研究所重大學術交流活動,組織防震減災科普宣傳;
7.負責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牽頭科技援疆和援藏工作;
8.負責震情跟蹤和地震應急準備工作方案編制和科技支撐相關協調管理;
9.負責地震科學考察的組織實施與協調管理;
10.負責組織地震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
11.負責組織研究所科研裝備發展規劃實施,組織科技相關的改善科研條件專項申報與實施,協同推動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及評價考核;
12.負責組織科技成果獎申報,各類科技信息統計上報和科技成果宣傳,協調管理科技成果、知識產權及其推廣應用;
13.負責組織特殊時段地震安全科技服務保障工作;
14.負責地震科技保密管理;
15.承擔研究所科學技術委員會和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管理咨詢委員會日常事務;
16.協調白家疃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及重點實驗室相關工作;
17.協調管理地震標準化建設和防震減災政策法規相關項目管理工作,聯系全國地震標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
18.協調開展科研學風及科研誠信體系建設,協同相關部門做好日常監督和管理;
19.負責聯系學會,協調指導相關專業委員會工作;
20.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崗位設置
崗位職數5個,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對外交流可使用外事辦公室名稱。